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 >> 关于佳捷 >> 法律法规
工商总局公告我国首个声音商标
工商总局公告我国首个声音商标
 
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 (邢郑) 人民财经从工商总局获悉,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“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”,经审查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,于2月13日初步审定公告,成为我国初审公告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。
 
声音商标,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。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,比如一乐曲;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,比如自然界的声音、人或动物的声音;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。
 
据了解,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,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,其中第八条规定:“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”。新修改的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对声音商标申请注册的具体要求作了规定。
 
据新华社北京电 经审查,我国首例声音商标申请“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”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,于2月13日初步审定公告,成为我国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。
 
国家工商总局介绍,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构成的商标。声音商标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,比如一支乐曲;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,比如自然界的声音、人或动物的声音;也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。
 
为顺应商标注册的国际发展趋势和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,2013年新修改的商标法将声音商标纳入可申请注册的范围,其中第八条规定:“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”
 
通常情况下,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,才能取得显著特征。也就是说,只有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,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。
 
工商总局商标局自2014年5月1日起,开始受理和审查声音商标,专门出台了《声音商标形式和实质审查标准(试行)》。通常情况下,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,才能取得显著特征。也就是说,只有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,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。截至今年1月底,商标局共受理声音商标申请450件。
我们的优势
20年的行业成功经验,1对1专属服务

诚信保障

在佳捷联合成立20年以来,我们始终坚守"不乱收费,

不减服务质量,表里如一"

安全保障

建立健全业务档案归档交接、借阅、复印登记,对档案中

涉及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。

专业保障

来自商标局及国知局离职的专家团队,是知识产权

法规政策制定者与实施者。

售后保障

全国统一服务流程,统一标准,统一服务质量,不管你在

哪里都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。

我们的客户
三万知名企业的选择,源于对佳捷联合的信赖
专业服务
200+佳捷人为创业者服务
快速便捷
服务全称进行信息化监控
支付安全
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
售后无忧
服务处问题客户经理全程跟进
版权所有:北京捷佳联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  ICP备案编号: 京ICP备2022014816号-1